日前,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下发了《关于取消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通知》。该《通知》规定:“自2004年7月1日起,停止受理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资料,不再办理该项目业务。”同时强调“各公司仍需按要求建设好各项配套设施,完成消防、规划、人防、竣工备案筹法定的单项验收工作”,“对管理不严、单项验收未完成、水电等生活必需设施项目未完善而引起上访事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一经查证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并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载。 据了解,这次取消的商品住宅建设项竣工综合验收,属于今年国务院所发布的,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(国发[2004]16号)中所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中的一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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