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:经济适用房租金新标准
  come:文章出处:《兰州晚报》
近日,省建设厅出台了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成本租金标准,确定的标准为使用面积每平方米6.44元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.64元。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,国家规定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,出售执行微利价。

  但是有的单位因职工流动性较强、过去建房标准较低等原因,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及腾空旧住房,还须向无房职工或住房未达标的职工出租。当前经济适用住房及腾空旧公房成本租金标准为使用面积每平方米6.44元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.64元。租赁对象仅适用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或无房职工,住房面积已达标职工执行市场租金。